
就是,我在网上
主要是网易这家网站
一个论坛里,认识一些人
其中认识我的一个人,指的是我们在网上互相添加QQ聊天软件,后来我还添加了其他人,但是其中一个,就来上海了
他自己说家在北京,但是父亲的工作,分公司在上海和广州等地
后来我跟他住在外面,有一次我的手机和钱包被人偷了
手机是摩托罗拉一款,蓝色屏幕,1000元出头(2000年前后)傅建军给我买的
还有钱,钥匙,跟手机放在一个钱包里
被人偷走了
我为了这件事,去报警,跟警察交涉过一次
2017年,在精神病院里,医生问了一些事,就总是提,你当年报警了吗
我没有报警
比如后来跟王菲住在一起,起因
是我发现,他在网上有很多暧昧的对象,有些跟他年龄相仿,有些比他年纪大在工作(当时他还没有工作)
我,不管是什么原因引起的(比如一般,人是不会弄坏故意砸坏贵重东西的,可我除了砸坏别人贵重的东西,我还自己砸坏自己贵重的物品,比如一块玉石)
总之,砸掉了他的台式电脑
后来他因为我砸坏他的物品,就打我,掐我脖子,以及,差一点用一块玻璃板砸我
后来他因为跟我打得不可开交,就跟他爸爸走了,房间留下我一个人,我就自己待了几天
再后来他来找我
我乘机报复他,用烟灰缸砸他的头,他没有反抗,也没有再打我
我看到他这样做,也不想再打他,我就拿了自己的东西,自己走掉了,从此删掉他的手机号码,再也没有联系过他,也不知道(更没有打探过),他的任何消息
除了2008年年初,我想要在网上联系他
这是一次警察问的,你报警没有
后来我细想了一下,可能2000年他打我的时候,我去过警察局,就算没有去警察局,但是,我却肯定,我在网上,跟一些人提起过事情(自己被人打)的细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